作为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云南省的县域医共体改革是逼出来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低下,导致患者不得不赶往县级以上医院就医;而经济条件的限制,又决定了老百姓看病就医问题必须在县域内加以解决。可以说,这是一场由内而外催生的治本改革。
改革前,云南多地基本医保基金面临穿底风险,经过多重探索,从2019年开始,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医共体内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改革为主要载体的县域综合改革全面拉开了帷幕。这场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该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出台了关于在县域医共体内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打包付费的指导文件,并明确了结余留用的基本原则:医共体在确保按政策规定和医学原则提供合理医疗服务的前提下,结余资金由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按规定合理使用。
医保结余到底可不可以留用,对此的争议与交锋已经持续多年:一方面,医保基金等社会保障资金,具有特殊用途,不可以挪用或更改性质;另一方面,医共体通过提升能力、挖潜增效、合理控费,结余下的医保基金理应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所激励。因此,医保基金能否留用,考验着“三医联动”的力度和程度;如何留用、用于哪里,则考验着地方医改探索者的勇气和智慧。可以说,在这方面,云南省已经走出了第一步。
“乡镇看不了,到县里去吧”
服务是主线,人才和质量是关键点
由医共体制定结余留用方案
“能门诊不住院,能吃药不打针”
医疗资源可以增加云南的吸引力
在推进县域综合医改的过程中,云南省为激励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破除逐利机制,启动了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明确建立“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激励与责任机制。在全国大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大背景下,云南省医保政策的配合和突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但在结余留用带来的新的利益机制和运行模式下,怎样防控服务质量下滑等改革风险,如何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成为探索者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
结余能否用来“发奖金”
如何防止“大病小治”
“重治疗”如何转向“重预防”